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全体毕业生:
本年度研究生毕业证书由学院统一领取,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请各学院做好毕业证书发放组织工作:
1. 学院领取时间:6月26-27日。各学院在6月29日之前自行安排时间,组织毕业证书颁发活动。
2. 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负责统一领取,并做好毕业证书领取登记工作(培养办提供领取登记表)。
3. 毕业证书应由毕业生本人领取,本人不能领取的,可以由同学或者亲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交本人学生证或者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领取授权委托书。
4. 毕业证书发放结束后,由学院将毕业证书领取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存档备案。
5.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只能颁发一次,请同学们妥善保存。如遗失不能补发,经本人申请,研究生院培养办可出具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联系人:王煜 64496802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