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本科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毕业生档案的完整性,并能按时转寄,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毕业生填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认真核实2018届毕业生人数,特别是往届延期毕业和休学毕业生,避免出现遗漏。
二、各学院辅导员于5月15日前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317办公室领取本科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联系人:辛俐娇,电话:64493898。
三、各学院于6月1日前将填写完毕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统一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盖章,然后再交至学生处档案室归档。
四、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领取和填写事宜请关注研工部通知。
本科生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按照登记表封皮背面的“填表说明”填写表中除“班组鉴定”、“学校组织意见”和“学校对其就业的意见”三栏之外的所有项目;
2、“身体健康情况”栏:如无异常,填写“良好”;
3、“本人工作志愿”栏:已经签约的同学直接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尚未签约的同学请填写自己比较倾向的单位或者行业,已经确定继续深造的同学填写“无”即可;
4、“班组鉴定”栏:各班班长应在和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协商之后组织班干部填写;
5、“学校组织意见”栏:由学院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行政章),须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特别提示,因《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重要组织部分,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毕业生填写,签字盖章处不要出现遗漏,以免给毕业生入职带来不便。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