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概述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7-05-31 浏览量:6103 二维码

 

来源:百度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概况

国际组织亦称国际团体或国际机构,是具有国际性行为特征的组织,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经济目的,依据其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常设性机构。

国际组织分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也可分为区域性国际组织和全球性国际组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联合国,欧盟,北非联盟,东盟,世贸组织等,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国际足联,乐施会,创行,国际奥委会,国际环保协会,国际红十字会等,各种国际组织在当今世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据《国际组织年鉴》统计,20世纪初,世界有200余个国际组织,到50年代发展到1000余个,70年代末增至8200余个,1990年约为2.7万个,1998年为4.8万余个,21世纪初超过5.8万个。截至2016年,世界上有6.2万余个国际组织,包括有主权国家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民间团体成立的非政府国际组织,它们既有全球性的,也有地区性、国家集团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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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国际组织一般指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之一。而广义上说,国际组织还包括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以下对国际组织的介绍采用狭义层面含义。

国际组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经济目的,依据其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常设性机构。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来源于组成国际组织的基本法律文件。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主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基本法律文件的严格限制,常常是不完整的;国际组织在其财产限度内直接承担责任。

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是有众多国家组成的国家间的组织,是近代出现的跨国性组织。国家间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进行交流与合作过程中,出现一些任何单独国家都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有关国家共同研究。为此,它们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国际会议,由于需要处理日常事务而成立秘书处,逐步转化成为相应的国际组织。

 

形成与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推进,国际组织快速扩张,它们不仅数量上数以万计,而且覆盖广泛,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环境、安全、贫穷、人口、妇女儿童等等众多人类生存和发展相关的领域,已成为左右世界局势和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了解国际组织的发展与现状,就是了解国际社会的发展与现状。

国际组织是为了适应国家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交往的领域和地区不断扩大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19世纪最早在欧洲出现了如莱茵河、易北河等国际河流委员会。

19世纪后半期,科学技术和交通工具的进步使国际交往逐步扩大到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在通讯、公共卫生和经济贸易等方面,出现了“国际行政联盟”的组织形式,如国际电信联盟(1865)、万国邮政联盟(1875)等。这种以专门业务和行政性的国际合作为目的的组织,成为现代国际组织的雏型。

进入20世纪后,出现了以政治和国际安全为中心的综合性的国际组织,其中有全球性的如国际联盟和联合国,也有地区性的如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国家统一组织等;还成立了各种专门业务性的国际合作机构,如联合国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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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国家间的相互依赖日益加深,这为国际组织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变化,体现出当代国际组织的主要特征:

组织机构趋于完善

19世纪的国际行政联盟,是由常设机构国际事务局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国代表会议只是在若干年内讨论一次有关条约规定的国际合作,并不负责实际工作;当代国际组织一般在常设秘书处之上设置大会、理事会这种实质性的权力机构,享有决策权。

组织规模庞大

19世纪的国际组织,其成员国基本上是欧美少数发达国家。当代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几乎包括了世界所有国家,各种专门组织绝大多数都拥有 100多个成员国。

形成国际组织网络

联合国与18个专门性的政府间机构建立了密切的、非隶属的关系,其中16个被称为联合国专门机构。联合国还给予 1/6的非政府国际组织以协商地位,并有12%的非政府国际组织与欧洲共同体有密切关系。这样,许多国际组织在业务与信息方面已有机地联合在一起,形成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组织网络。

数量猛增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1939年,政府间国际组织只有80个,到80年代末已达4000多个;非政府国际组织为数更多,其中绝大多数是50年代以后建立的。因此有人称19世纪是国际会议的世纪,20世纪是国际组织的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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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按成员分类

政府间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IGOs),指一般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通过宣言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而成立的国际组织, 例如,联合国专门机构(Special Agencies of the United Nations)等。

非政府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GOs),指未经政府间协议而建立,由独立机构、民间组织、志愿协会等团体组成的国际组织,占国际组织总数80%以上。例如,国际红十字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等。

按地域分类

全球性国际组织:这类国际组织的名称一般以联合国(United Nations)、世界(World)、全球(Global)、国际(International)的英文字母缩写开头,例如,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UNICEF)。

区域性国际组织:这类国际组织的名称一般指明其所在地域,例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 EU)等。

按性质分类

政治性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是世界最大的政治性国际组织,独立国家联合体是苏联解体后有原多个加盟共和国组织的一个地区性组织。

专业性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 IFLA)等。

专业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现代国际组织最早出现在欧洲,是工业革命后欧洲国家多边关系发展的产物,是为了在一定业务领域进行国家间的合作而成立的机构,例如:

国际电报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是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成立于1865年,是为了各国能够在电报和邮政方面进行合作而成立的。

世界气象组织(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前身为国际气象组织,有100年历史。各国天气、气候、水文变化不受国家疆界限制,世界气象领域的合作组织应运而生。

万国邮政联盟(Universal Postal Union),其前身为邮政总联盟,于1874年成立。1840年英国建立了邮信体系,出版发行世界首枚邮票,由此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邮政。

专业性非政府国际组织

民间性质的非政府国际组织比政府间国际组织数量更多,有的成立更早。

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创建于1863年,它是从个人自发救助受伤士兵的行动逐渐形成的致力于人道主义、帮助战争受害者的国际组织。

国际抗癌联盟(Union for International Cancer Control),创建于1933年,是全球最大的非政府抗癌组织机构,最有影响力的肿瘤防治学术组织,目前拥有全球346个会员单位, 覆盖109个国家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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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与作用

国际组织在条约和宗旨规定范围内,享有参与国际事务活动的独立地位,具有直接承受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而不受国家权力的管辖。这是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基本特性。《联合国宪章》第 104条规定:“本组织于每一会员国之领土内,应享受于执行其职务及达成其宗旨所必需之行为能力。”这种地位与能力具体表现在:有权同会员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缔结条约或签订协定;负责召开各种立法会议,并间接参加造法性条约的形成过程;联合国机构和人员在会员国境内享有为执行其任务所必要的特权与豁免;保有及处理本组织资产的权利。多数学者认为,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组织,具有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与资格。但国际组织与国家有所不同,前者的权利来源于各国签订的条约和该组织的组织法,它在国际法上的主体地位是派生的,即使联合国组织本身,也并不是国家那样的政权机构。因此,有的学者把联合国作为世界政府的见解,是缺乏法理和事实根据的。

为成员国展开各种层次的对话与合作提供场所

每个国际组织都是特定区域范围或特定问题的国际论坛,是一种常设的固定的国际会议形式,是联接、沟通各成员国的纽带和渠道。经由这一所有成员国平等参与的国际议事机构,各国可自由表达本国的立场观点,可充分讨论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有利于国际社会形成和宣示某种世界舆论,有利于协调成员国的政策与行动。这种论坛也是多边外交的一种组织形态,为成员国之间正式或非正式的交往、会谈提供了方便的时间与场所,有利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紧张局势的缓解。

管理全球化所带来的国际社会公共问题

如同一国政府是本国内外事务的管理者,国际组织在一定意义上充当了国际社会共同事务的管理者的角色。特别是在那些专门性或技术性领域,从邮政、电讯、海事、卫生,到气象、民航、原子能、知识产权,诸如此类,全球性或区域性管理规则的制订,管理机构的建立与运作,都是由相关国际组织来完成的。尽管有人对这类管理性国际组织的成效一再提出质疑,但也不否认这些方面国家间合作的必要性。在人们惊呼世界已进入一个地球村的时代,国际组织的管理者职能只会越来越加强。

在成员国之间分配经济发展的成果和收益

从世界范围来看,不论是自然资源的生产、开发和销售,还是资金的融集和借贷,除了各国主权范围内的职能,还存在着一个在各有关国家之间公平、合理分配的问题。这种国际分配者的职能非国际组织莫属。从世界范围内石油、矿产物与农牧产品的生产数额、销售价格、进出口比例到国际资金向发展中国家的投放,其分配原则、分配方案的确定和实施乃至制裁措施的执行,现在都有赖于相关的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和商品协定组织。在一定意义上,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能否建立,取决于现有国际组织分配职能的改进、完善和强化。

组织国际社会各领域的活动

促进国际社会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大大小小的组织协调中心。日益加强的全球组织化趋势,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国际组织者职能。联合国就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的组织协调中心。不论是对第三世界发展援助项目的制定、实施,还是促成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不论是全球及区域的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还是促进普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实现,都必须借助国际组织的组织职能,建立起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的正常秩序。尽管极少数国际组织的组织职能表现出一体化的倾向,但是就大多数组织而言,其组织职能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合作的形式,是一种非主权的行政职能。

调停和解决国际政治和经济争端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项原则的实施,已经不仅仅依赖争端当事国本身,国际组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成为和平解决国家间争端的有效工具。许多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都将之列为自己的重要职能,并且规定了相应的解决机制。成员国之间的争端,不论是政治性的还是经济性的,不论是寻求外交解决还是法律解决,国际组织都可以随时进入解决程序,促使或主持争端的和平解决。从联合国到东南亚国家联盟,从国际法院到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国际组织以其大量实践证明了自己在和平解决争端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继续维持国际和平

借助国际组织建立成员的集体安全体系,维持和平、防止战争,曾经是几代人的梦想与追求;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联合国的创立为标志,这一理念才得以逐步成为现实。全球性与区域性政治组织,都将维持世界及地区和平视为己任,并以整个组织的机制来服务 于这一宗旨。尽管迄今为止,联合国、非 洲统一组织、美洲国家组织等的维持和平行动尚不能提供令人完全满意的记录,但是任何人也不能否认,这类行动曾经有效地缓和、平息了多起地区武装冲突和内部动乱,防止了战火的蔓延与升级,为恢复和平,解决争端奠定了基础。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范围内的和平得以维持,和平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国际组织功不可没。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组织更应继续发挥好维和的作用,防止战争的发生。

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渠道和推进器

以领土、主权和实力为基础的多国家体系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自形成民族国家体系以来,发生过无数次战争,没有一个国家不曾直接或间接地卷入各种战争。强权政治一直在这一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各国已越来越认识到有必要对这一体系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更是对这种体系缓慢地产生着侵蚀作用。国际组织的发展过程就是人们谋略摆脱国际无政府状态,追求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探索过程。

当代国际组织的大量涌现和联合国40多年的活动表明,它们在推动国际合作,缓和地区冲突,增进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福利,促进国际法的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许多国际经济组织,在协调成员国的经济政策,促进世界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事业,以及维护不发达国家的经济权益方面,日益显示出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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